《汉盛新千禧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之补充协议(二)》生效告知函

2023-12-19


    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》、《汉盛新千禧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》的有关规定,汉盛新千禧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成立条件,于2022年8月16日正式成立。

  本基金管理人确认全体委托人已一致签署《汉盛新千禧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之补充协议(二)》。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对其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。

  基金管理人【上海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,恪尽职守、诚实守信,切实保障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。

本补充协议生效日期为:2023年12月19日。

特此公告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上海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3年12月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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